6月13日,京郊蟒山度假村聚德楼会议厅里人声鼎沸。来自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电力与核能专业委员会专家们齐聚一堂,一场关于我国电力发展规划的“诸葛亮会”在此召开。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杜祥琬,工程院院士、中核集团核电秦山联营公司总设计师叶奇蓁,工程院院士、中国大坝委员会主席陆佑楣、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总经理晏志勇、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舒印彪、中电联常务副理事长谢振华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副司长、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长王思强等与会专家认为:作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和社会公用事业,电力工业必须加强统一规划,实现科学发展。
规划滞后:电力发展频现“成长的烦恼”
“制订科学统一的电力规划,是实现我国电力工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舒印彪说,“2002年实施的我国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其内涵是要通过市场配置资源,促进电力的可持续发展。但由于对统一规划在电力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对电源的统一规划、电源和电网的协调规划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电力规划滞后于电力发展,导致电力工业在快速发展中出现诸多问题。”
作为《我国电力发展规划建议》的起草人,舒印彪对电力规划有着深刻的认识。他说,长期以来,我国电力规划存在“重编制、轻实施、缺评估”的现象。比如,在电力需求快速增长的刺激下,受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驱动,电源领域为争抢资源出现“跑马圈地”,盲目布点。火电出现了许多规划外项目和未经投资审批项目,风电也出现许多地方政府化整为零审批的势头。这些不仅给电网规划和建设带来很大冲击,也对电网安全造成隐患。
专家们认为,近几年我国反复出现的煤电运紧张问题,也表明电力规划编制需要从战略高度对煤炭、发电、电网和相关能源运输的发展进行统筹考虑。谢振华说,随着我国能源需求的快速增长,能源资源约束和环境保护约束对能源领域各环节协调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电力、煤炭和运输部门在制订各自的规划时,沟通较少,没有充分考虑其它行业的影响,规划编制缺乏全面系统科学论证,导致各行业规划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被削弱,各行业发展不协调。
电力规划还被专家们认为是推进电力改革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我国电力改革特别是电价改革严重滞后,客观上影响了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比如,输配电价形成机制尚未建立,火电上网电价的提高使电网企业购电成本大幅增加。同时,由于电网企业为发电企业垫付脱硫加价资金、电网运行维护成本刚性增长、部分企业拖欠电费等原因,电网环节积聚上下游价格风险,制约了电网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规划:调整电力结构,优化电力布局
与会专家认为,加强电力统一规划,就要把重点放在电力结构调整、电力布局优化等领域。
“调整电力结构,需要从两方面加强研究。”舒印彪说,一要研究如何科学发展核电、水电、风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既努力提高清洁能源发电比重,又使水电、核电及风电等发展与火电、电网建设相协调;二要研究如何优化发展煤电,提升燃煤发电的高效和洁净水平。同时,综合考虑我国发电能源资源分布、电力负荷需求增长、能源运输条件、环保效益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要实现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对煤电、水电、核电、风电及光伏发电等电源的布局规划。
长期以来,我国电源结构以煤为主,煤电比例一直高居70%以上。尽管近年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不断加快,但以煤电为主的电源结构仍难改变。专家们认为,从布局上讲,西部、北部等煤炭生产基地可作为新增煤电发展的重点区;一次性能源有限、环境容量有限的东部沿海地区则应为煤电发展控制区。
“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水电发展力度须进一步加大。”陆佑楣、晏志勇等专家认为,我国水电开发应以保护生态环境、妥善安置移民和减少耕地淹没为前提,以经济性与社会性并重、社会性优先为原则,在四川、云南、西藏等具有规模化开发资源条件的地区,按照“流域、梯级、连续、滚动、有序”的方针开发建设大型水电基地。因地制宜开发中小型水电站。
叶奇蓁在讨论中说,我国正在迎来一个核电快速发展时期,而核电发展应充分考虑各地区用电负荷增长、发电能源资源和厂址资源条件,进行统筹规划。从用电需求旺盛、一次能源资源缺乏的东部沿海地区开始,并向着江西、湖南、湖北等内陆地区,加快推进建设步伐。
“风电和光伏发电正在成为电力工业一支新军。”杜祥琬说,我们对风电的规划应充分考虑资源条件、电力系统消纳能力和市场。可考虑在东部沿海、西北、华北北部和东北地区建设大型风电场,在其它地区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风电场。同时,随着电价问题的解决和技术的不断进步,预计到2015年光伏发电将迎来一个大发展时期。
树立规划权威性建立评估和监督机制
我国电源装机规模目前已超过8亿千瓦,2020年电源装机预计将达16亿千瓦左右。王思强说“电力工业的快速发展一定要与经济、社会、环境相协调。由此而言,加强电力发展规划意义极其重大。”
王思强强调,我们应该树立电力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不仅要解决电力规划的编制问题,还要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以推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
舒印彪认为,从规划的编制上讲,要建立和完善“政府负责、多方参与、信息公开、民主决策”的电力统一规划机制。舒印彪说,为避免电力工业发展的“大起大落”,必须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切实保证规划的可实施性及其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性。
“同时,要探索政府规划手段和市场手段相结合的机制。”晏志勇说,我们今天所说的电力规划是以市场经济原则为导向的规划。政府要采取经济、法律手段,合理运用财税、投资、价格等经济政策,明确节能、环保及普遍服务等公共社会目标,调控引导社会资源,确保电力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
专家们认为,为保证电力规划的权威性,建立相应的评估和检查机制必不可少。舒印彪、王思强等专家指出,首先,电力规划的评估要贯穿于电力规划的全过程,通过检查、分析和总结,对电力工业发展的状况、结果以及电力发展规划工作本身作出客观的评价;其次,还要建立电力发展规划定期修订制度,有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改、调整电力发展规划。
“我们须深刻认识加强电力统一规划的必要性。”王思强说“当前,我国电力工业发展既面临难得的机遇,又面对严峻的挑战。加强电力统一规划,必须正视并解决电力规划编制、实施和评估等环节存在的诸多问题,同时发挥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智囊团的作用,加强事关电力工业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分析研究,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协调可持续发展。”